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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家

以法、术、势为核心的治国理论,主张以成文法与赏罚取代礼制。

出处《汉书》 · 艺文志相关事件百家争鸣所属阶段变法图强

出处与原文

书名
《汉书》
篇名
艺文志
作者
班固
年代
东汉
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……及刻者为之,则无教化,去仁爱,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于残害至亲,伤恩薄厚。——《汉书》·艺文志

背景故事

商鞅、申不害、慎到、韩非等发展法家理论。秦以法家立国,汉以后「外儒内法」成为长期治理模式。

它背后是哪场事件

约前500年—前233年(贯穿整个战国)百家争鸣儒、道、墨、法、名、阴阳、纵横……中国思想史上最密集的一次爆发,奠定了此后两千年的思想底盘。

它属于哪个阶段

前475年—前350年变法图强谁能把贵族的地和兵收归国君,谁就能活下来。

语义演变

法家由先秦诸子之一,成为秦的立国与治国理论;汉以后虽不再独尊,但「法」与「术」的治理技术被吸收进历代制度(律令、考课、监察),与儒家结合形成「外儒内法」的长期格局。

现代用法

现代讨论「规则导向」「依法办事」时偶有援引法家(须注意古今「法」义不同)。

常见误解

误解
法家只讲严刑峻法
辨析

法家内部亦分「法」(商鞅:成文法与赏罚)、「术」(申不害:君主驭臣之术)、「势」(慎到:权势地位)三派,至韩非予以综合。其核心是以客观规则与赏罚替代贵族礼制,并非单纯嗜杀。此外,古今「法」义不同:法家之法是君主统治工具,与现代「法治」(以法律约束包括统治权力在内的一切权力)有本质区别。

后人说法不同解释与后世流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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