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派 · fa jia
法家
以法、术、势为核心的治国理论,主张以成文法与赏罚取代礼制。
出处《汉书》 · 艺文志相关事件百家争鸣所属阶段变法图强
出处与原文
- 书名
- 《汉书》
- 篇名
- 艺文志
- 作者
- 班固
- 年代
- 东汉
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,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……及刻者为之,则无教化,去仁爱,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于残害至亲,伤恩薄厚。——《汉书》·艺文志
背景故事
商鞅、申不害、慎到、韩非等发展法家理论。秦以法家立国,汉以后「外儒内法」成为长期治理模式。
它背后是哪场事件
它属于哪个阶段
语义演变
法家由先秦诸子之一,成为秦的立国与治国理论;汉以后虽不再独尊,但「法」与「术」的治理技术被吸收进历代制度(律令、考课、监察),与儒家结合形成「外儒内法」的长期格局。
现代用法
现代讨论「规则导向」「依法办事」时偶有援引法家(须注意古今「法」义不同)。
常见误解
误解
法家只讲严刑峻法辨析
法家内部亦分「法」(商鞅:成文法与赏罚)、「术」(申不害:君主驭臣之术)、「势」(慎到:权势地位)三派,至韩非予以综合。其核心是以客观规则与赏罚替代贵族礼制,并非单纯嗜杀。此外,古今「法」义不同:法家之法是君主统治工具,与现代「法治」(以法律约束包括统治权力在内的一切权力)有本质区别。
后人说法不同解释与后世流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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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料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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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君书》 · 商鞅及其后学 · 战国 · 诸子著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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