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 · zu yong diao zhi
租庸调制
唐代以均田制为基础的赋役制度:租为纳粟、调为纳绢布、庸为服力役或以纳物代替。
出处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《通典》相关事件贞观之治所属阶段贞观之治
出处与原文
- 书名
- 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《通典》
- 年代
- 唐
丁岁输粟二斛……岁输绢二匹……用人之力,岁二十日,闰加二日,不役者日为绢三尺,谓之庸。——《旧唐书·食货志》《通典》
背景故事
在均田制下,受田农民按丁缴纳固定数额的粟(租)与绢布(调),并服二十日力役(庸),不服役者可折纳实物。税制简明、征收稳定是其优点。
它背后是哪场事件
它属于哪个阶段
语义演变
均田制瓦解后,租庸调失去基础,逃户增多、财政困难,780年被两税法取代。
现代用法
现代谈「实物税」「以钱代役」时常援引租庸调的「输庸代役」机制。
常见误解
误解
租庸调是三种互不相干的税辨析
租、庸、调是同一赋役体系的三面:租为纳粮,调为纳绢布等土产,庸为服劳役,而不亲自服役者可按日折纳绢帛代役(「输庸代役」)。三者共同构成唐代前期以人丁为本的赋役制度,庸的折纳机制也为力役的实物化替代提供了路径。
后人说法不同解释与后世流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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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人物
史料来源
一级
《通典》 · 杜佑 · 唐 · 典章制度通史
研究均田、府兵、节度使等制度演变的核心文献。
一级
《旧唐书》 · 刘昫等 · 后晋 · 纪传体正史
多存唐代实录原文,纪年细节较原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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