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 · san sheng liu bu zhi
三省六部制
中书省决策、门下省审议、尚书省执行,其下分设六部的中央官制。
出处《通典》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相关事件隋灭陈统一南北所属阶段隋统一与制度建设
出处与原文
- 书名
- 《通典》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
- 年代
- 隋唐
置三师、三公及尚书、门下、内史、秘书、内侍等省。——《通典》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
背景故事
隋代确立,唐代完善。中书省草拟诏令,门下省审核封驳,尚书省统辖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执行。三省长官同为宰相,形成决策、审议、执行的分工。
它背后是哪场事件
它属于哪个阶段
语义演变
宋代二府三司、明代废丞相设内阁、清代军机处,都可视为这一体制的演变。制度中「封驳」环节是古代政治中少见的程序性纠错机制。
现代用法
现代政府「部(ministry)」的机构命名与分工,与六部制一脉相承:吏户礼兵刑工的职能划分至今仍可对应。
常见误解
误解
三省六部是唐代首创辨析
三省(尚书、门下、内史即中书)与六部(吏户礼兵刑工)的框架定型于隋,唐承隋制而完善。唐代进一步明确中书取旨、门下审议、尚书执行的分工,并发展出政事堂(中书门下)议事与封驳制度。笼统称其为唐初首创,忽略了隋制的奠基作用。
后人说法不同解释与后世流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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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人物
史料来源
一级
《通典》 · 杜佑 · 唐 · 典章制度通史
研究均田、府兵、节度使等制度演变的核心文献。
一级
《新唐书》 · 欧阳修、宋祁等 · 北宋 · 纪传体正史
志、表详备,事增于前而文省于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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