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 · jun xian zhi
郡县制
以郡、县两级由中央任免考核的官僚机构取代世袭分封的地方行政制度。
出处《史记》 · 秦始皇本纪相关事件郡县制推行全国所属阶段秦朝治国
出处与原文
- 书名
- 《史记》
- 篇名
- 秦始皇本纪
- 年代
- 秦
廷尉李斯议曰:「……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,皆为郡县,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,甚足易制。天下无异意,则安宁之术也。置诸侯不便。」始皇曰:「天下共苦战斗不休,以有侯王。……廷尉议是。」——《史记》·秦始皇本纪
背景故事
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已在边地设郡县,秦统一后采纳李斯之议,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郡下设县,官吏由中央任免、不得世袭,形成中央—郡—县垂直管理体系。
它背后是哪场事件
它属于哪个阶段
语义演变
此后历代虽有郡国并行、州郡县、行省等变体,垂直管理的核心逻辑不变,是中国官僚制国家的制度起点。
现代用法
——(制度类词条,主要用于关联阅读)
常见误解
误解
郡县制是秦始皇发明的辨析
郡县在春秋战国已出现于各国边地,秦只是把它系统化并推广到全国。制度创新往往来自既有实践的整合。
后人说法不同解释与后世流传
本词条暂无专门收录的后人说法。本站按「有则写、无则留空」的原则处理:此处留空,既不代表没有争议,也不代表已认定为事实;释义与主线事实以史料原文和学界通行解释为准。若想了解争议、传说与文学演绎,可前往 后人说法专页 浏览。
相关人物
史料来源
一级
《史记》 · 司马迁 · 西汉 · 纪传体正史
记黄帝至汉武帝,秦末、楚汉、汉武诸事的第一手框架史料。
一级
《汉书》 · 班固 · 东汉 · 纪传体正史
以下为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本产品立场,不构成历史结论。用户解读与史实内容物理隔离:不进入故事化讲解、后世评价、后人说法等事实层,不替代学术判断。
用户解读
观点层 · 与史实层隔离公开解读
0 条 · 先审后发讨论规则:允许个人思考、提出疑问、补充视角、史料引用与学术参考;禁止历史虚无主义、民族宗教边疆与外交敏感内容、谩骂攻击、无来源阴谋论、广告引流与伪造史料。完整规则、举报机制与免责声明 →
就这一条继续问
答案只来自本站条目与已标注来源,不编造按 Enter 直接提问。答案会带引用角标,点角标可查看原文。